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黎佳佳)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近期,平江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開展“生鮮燈”亂象整治檢察監督活動。
2024年5月,平江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經摸排發現,縣轄區內多家超市、農貿市場及生鮮超市等重點場所的生銷攤位仍使用不符合燈光顯色指數標準的“生鮮燈”照明,通過燈光作用美化生鮮食品顏色,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認知,錯誤購買不新鮮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該院立即向有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嚴格依照相關規定,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的日常監管,全面落實“生鮮燈”亂象整治工作。
行動中,相關責任部門對問題商家逐一檢查、對生鮮燈現場拆除,對違規使用生鮮燈的商戶依法作出警告并責令整改,與商戶進行面對面交流和普法,積極釋法說理,闡明使用“生鮮燈”可能存在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建議商戶強化誠信經營意識。
?回訪中,檢察官發現,被責令整改的3家超市、6家銷售肉食柜臺、2家鹵菜門面、4家水產門面,目前均已將“生鮮燈”全部更換為符合建筑照明標準的白熾燈,還原了生鮮農產品的真實本色。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該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聚焦民生熱點問題,持續高質效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充分運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溫度”,用心用情辦好關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守好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檢察官提醒
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作為商家,好肉從不靠燈光,想掙快錢就用“美顏燈”遮丑絕不可取,要樹立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主動放棄依靠燈光“扮靚”,選擇合適、規范的光源,還食品本來面目,讓消費者放心消費。作為消費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學會分辨生鮮食品的真實感官狀態,發現問題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編:陶江云
一審:陶江云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